委派財務人員
1.支出、費用審核,履行稽核職責;
2.組織成本核算;
3.利用財務會計資料對派駐企業的經濟業務活動進行分析,按要求向公司報送,為公司行使出資人決策提供意見和建議;
4.工作地點:舒蘭市。
1.財會專業本科以上學歷,從事財務工作5年以上,同等級崗位任職2年以上,具備會計師以上職稱,年齡不超45周歲(考慮工作特殊性,可適當放寬);
2.有礦山企業財會工作經歷者優先,注冊會計師優先;
3.熟悉礦山企業財務運作,會計法規和稅法,熟練使用財務軟件;
4.優秀的財會核算和分析能力,較強的學習能力和獨立工作能力;
5.工作細致,責任感強,良好的溝通能力、團隊精神;
6.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,具有較強的法制觀念,無違法違紀行為記錄。